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人里面如此穿上衣服的属灵事物使他能作为一个理性和道德之人,因而作为一个属灵的属世人活着
ISB12.从上面所确立的原则可以推出这一结论:灵魂穿上一副身体,就像一个人穿上一件衣服一样。因为灵魂流入人的心智,通过心智又流入身体,并携带它不断从主所接受的生命,从而间接把生命转入身体,在那里通过最紧密的结合可以说使身体活着。从这一点和上千个经历见证明显可知,属灵之物与物质材料结合,如同活力与死力结合,使人说话理性、行事道德。
表面上看,好像舌头和嘴唇出于自己里面的某种生命说话;胳膊和手以同样的方式行动;但正是本身属灵的思维在说话,同样属灵的意愿在行动,各自通过自己的器官如此行,这些器官本身都是物质材料,因为它们取自自然界。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会显现在白昼之光下,只要考虑到这种情况:从言语中除去思维,嘴巴不就立刻哑了吗?同样,从行为中除去意愿,手不就立刻停顿了吗?
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结合,以及由此而来的生命在物质材料中的表现,好比干净海绵里的丰盛葡萄酒,也好比葡萄里甘甜、待发酵的葡萄汁,还好比苹果里的美味果汁,又好比肉桂的芳香。包含所有这些事物的纤维是物质材料,它们本身既没有味道,也没有气味,而是从它们里面和之间的液体中获得味道或气味;因此,如果你挤出这些汁液,它们就成了死的纤维丝。如果生命被拿走,身体器官也一样。
人凭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结合而变得理性,这一点从他思维的分析过程明显看出来;他出于同样的原因而变得道德,这一点从他行为的优雅和举止的得体明显看出来。他凭通过天堂从主接受流注的官能而拥有这些,天使天堂是智慧与爱、因而理性与道德的真正居所。从这些事可以看出,在人里面结合的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使得他作为一个属灵的属世人活着。他死后以一种既相似又不相似的方式生活,原因是,那时他的灵魂会穿上一副实质身体,就像在世上穿上一副物质身体一样。
许多人以为,心智的感知和思维因是属灵的,故无需外物或赤裸裸地并且不通过有机组织形式流入。然而,做这种梦的人没有看到头部的内层,在那里,感知和思维就在自己的起始中;他们不知道脑在那里,而脑是由灰质和白质,连同腺体、脑室、隔膜,以及把它们都围绕起来的脑膜和脊膜交织构成的;他们同样不知道,一个人的思维和意愿是理智的,还是疯狂的,取决于所有这些器官是处于健全的状态,还是处于扭曲的状态;因此,他的理性和道德取决于其心智的器官结构。因为没有用来接受属灵之光的有机组织形式,就没有什么东西能论及人的理性视觉,就是理解力,或说人的理性视觉,即理解力就是一种抽象的虚无,就像没有肉眼,就没有什么东西能论及属世视觉,或说属世视觉就是一种抽象的虚无;其它例子也一样。
ISB2.由于属灵流注源于秩序及其律法,如前所述,所以它优先于其它两种观点被学术界的智者承认并接受。源于秩序的一切都是真理,真理凭其自身固有的光,甚至在假设所在的推理官能的阴影中显现。然而,有三件事涉及在阴影中的这种假设,即:对何为灵魂的无知,对何为属灵之物的无知,以及对何为流注的无知。因此,必须先解释这三件事,然后理性官能才能看见真理本身。因为假设的真理不是真理本身,只是对真理的一种猜想。这就像借着星光在墙上所看到的一幅画,心智根据自己的想象赋予它各种形式;但天亮后,当阳光照在它上面,不仅揭示并呈现出它的总体特征,还揭示并呈现出它的各个细节时,它就显得不同了。所以,当知道何为属灵之物,它相对于属世之物是何性质,还知道何为人类灵魂及其性质,以及流入灵魂,并通过灵魂流入进行感知和思考的心智,又从心智流入身体的流注是何性质时,由这种假设所在的真理阴影产生的真理就被打开了。
但没有人能解释这些事,除非有一个人得着主的恩准,既能与灵界的天使交往,同时又能与自然界的世人交往。我已经获得这种恩准,故能描述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这两者及其性质。这种描述在《婚姻之爱》一书完成;那里以记事的形式描述了属灵之物(326–329节);人类灵魂(315节);流注(380节);更详细的(415–422节)。谁不知道,或有可能知道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从神流入人,它们流入他的灵魂,在他的心智中被感觉到;并且它们从他的思维流出,进入他的言语,从他的意愿流出,进入他的行为?
属灵流注,以及它的起源和衍生由此而来,这一点将按下列顺序来说明:
一、有两个世界:灵人和天使所居住的灵界,世人所居住的自然界。
二、灵界靠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自然界也靠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
三、灵界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中间。
四、从那太阳发出热和光,从它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爱,从它发出的光本质上是智慧。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热流入他的意愿,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光流入他的理解力,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
六、这两者,即热与光,或爱与智慧,合起来从神流入人的灵魂,通过灵魂流入他的心智及其情感和思维,从这些流入身体的感觉、言语和行为。
七、自然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自然世界靠这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
八、因此,从这太阳发出的一切就本身而言,都是死的。
九、属灵之物穿上属世之物,就像一个人穿上衣服一样。
十、人里面如此穿上衣服的属灵事物使他能作为一个理性和道德之人,因而作为一个属灵的属世人活着。
十一、对该流注的接受取决于与人同在的爱与智慧的状态。
十二、人的理解力能照其理性的发育而被提升到光,也就是天堂天使所在智慧中;他的意愿能照其生活的行为而以同样的方式被提升到热,也就是爱中;但意愿之爱不会被提升,除非人意愿并实行理解力的智慧所教导的事。
十三、这与动物完全不同。
十四、灵界有三个层级,自然界也有三个层级,一切流注皆照这些层级发生。
十五、目的在第一层级,原因在第二层级,结果在第三层级。
十六、由此明显可知,属灵流注从其源头到结果是何性质。现逐一简要说明这些命题。
806.“并且为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因施加在敬拜主者灵魂上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为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之所以表示因施加在敬拜主者灵魂上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是因为“伸冤”表示报应。“流人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327, 684节);在此表示向“祂仆人”所指的敬拜主者施暴。他们通过将对主的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并禁止阅读圣言而向这些人的灵魂施加伤害和暴行。这论及主,因为祂为其仆人的血伸冤或报仇,好像祂出于报复或复仇这样做;但其实这不是出于报复或复仇,就像不是出于怒气和忿怒一样,然而,在圣言的许多地方,这些都被归给了主(525,635,658,673节)。当在最后审判之日,恶者与善者分离,被投入地狱时,就说主发怒和报仇;因此,这日被称为“忿怒的日子”,同样被称为“忿怒”,以及“报仇之日”;并非主发怒和报仇,而是恶人向主发怒,报复祂。这就如同罪犯被判刑后迁怒于法律,报复法官;但法律并不发怒,法官也不报仇。
在以下经文中,“报仇”(或报复)就具有这种意义: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救赎我民之年已经来到。(以赛亚书63:4)
此处论及主和最后的审判。
耶和华有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有报应之年。(以赛亚书34:8)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祂也与神的报应一同到来,祂必拯救你们。(以赛亚书 35:4)
这些是报仇的日子,使经上所写一切事都得应验。(路加福音21:22)
此处论述最后的审判到来时的时代末了。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报告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 61:1,2)
我的灵魂岂不为此报复呢?(耶利米书5:9,29)
我要向巴比伦报仇,一个人也不宽容。(以赛亚书47:3)
耶和华定意攻击巴比伦,将它毁灭,因这是耶和华报仇,就是为自己的殿报仇。(耶利米书 51:11,36)
你们各族人,祂的百姓要歌唱;因祂要伸祂仆人流血的冤,报复祂的敌人,洁净祂的地、祂的百姓。(申命记 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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